在社会生活中,人身损害事件时有发生,无论是交通事故还是其他意外情形,受害者及其家庭往往承受着身体和经济的双重压力。当遭遇此类不幸时,了解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近期公布的统计数据以及无锡地区相关司法实践经验,现主要以无锡地区为例,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整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基础数据标准

1.202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173元。

2.202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2197元。

3.2023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7620元。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01

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自然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计算方式

医疗费=与事故相关的医疗费(急救费、门诊费、住院费等)相加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02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支出的费用。

计算方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天)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无锡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标准:【50】元/天。

03

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计算方式

营养费=营养费标准(元/天)×营养期天数(天)

营养费的赔偿期限一般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无锡营养费一般标准:【30-50】元/天。

04

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

计算方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

(1)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但能证明从事的行业: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 2023年江苏省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表

3.受害人能举证期事故前通过劳动获取收入,但对其从事的正当职业以及收入状况均不能有效证明:误工费赔偿金额=(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最低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 无锡2023年本地区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2024年1月1日起为【2490】元/月)。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意见为准。误工期按照每月30天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定残日(含)后计付残疾赔偿金。

05

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导致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

计算方式

1.雇佣护工:依据护理费发票。

2.护理人员有收入: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参照护理人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

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护理人员人数(个)

*无锡一般标准:【80-120】元/天。

若存在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程度分为:部分护理依赖【100】元/天、大部分护理依赖【150】元/天、完全护理依赖【200】元/天。

护理人员原则上只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06

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计算方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07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程度的人身损害,致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计算方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伤残赔偿系数(一级:100%;二级:90%;三 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受害人≤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年×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61-74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年×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江苏省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173】元。

08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购买假肢、轮椅等支出的费用。

计算方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器具合理价格(以普通适用型为标准)×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残疾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超过年限后,受害人确需继续配置辅助器具的,应继续赔偿5-10年)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09

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事宜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计算方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 江苏省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7620元(6个月为63810元)。

10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费用。

计算方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

1.受害人≤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61-74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年。

3受害人≥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 江苏省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173】元。

11

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赔偿项目,与依法应支持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并行支持。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维持其正常生活的费用。

计算方式

1.被抚养人为<18周岁: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扶养人为18周岁至60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扶养人为60周岁至75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扶养人为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系数为1;伤残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江苏省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2197】元。

12

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计算方式

无锡一般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5000元至5万元,每高一级递增5000元;死亡的,同1级伤残。

即10级5000元、9级10000元、8级15000元,7级20000元,6级25000元,5级30000元,4级35000元,3级40000元,2级45000元,1级以及死亡50000元。

13

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

附高清表格版:

这份2025年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一览表,覆盖了多种情形下的赔偿计算方式。但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在实际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的帮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编辑|文品部

审核|陈奕、赵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