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台风暴雨天气频发,时常会出现城市内涝情况,每场暴雨之后,二手车市场都会涌入一大批的“泡水车”。泡水车,是指经过水浸泡的车子,车子的危险系数很大,且电路容易造成短路起火,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作为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泡水车”之后,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法院又是如何认定裁判的?
案例情况
案号:(2021)苏0214民初1667号
原告:二手车购买者
被告:某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原告向被告购买二手轿车一辆,金额42万元。一段时间后,原告欲出售该车辆,但通过查询后,发现该车曾因泡水进行过多处维修。原告称在签订合同时,被告并没有告知该车辆的真实维修情况,且明确表示案涉车辆不是泡水车。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购车合同、返还购车款,并三倍赔偿购车款。
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虽未将车辆进水及其维修情况告知原告,但未予告知的信息并不属于影响原告缔约根本目的的重要信息,也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隐瞒相关信息的主观故意,该类轻微问题也并不属于明显超出一般消费者心理所能承受范围之特殊事件,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可以概括为:
一、案涉车辆是否为“泡水车”
二、被告是否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
01
是否为“泡水车”
关于争议焦点一案涉车辆是否为“泡水车”,法院认为“泡水车”并无确定的标准,对“泡水车”的认定,核心要素应是泡水是否对电子元件、机械设备等造成损害,从而影响到整车的安全性能。本案中案涉车辆进水高度低、过水面积小、浸泡时间短、维修费用低(12700元),不会对车辆造成重大影响,故最终未将案涉车辆认定为“泡水车”。
除了“泡水车”外,在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因“事故车”产生的争议。对此,可参照(2021)苏02民终339号案件中,法院对“事故车”的认定和解释:“目前并无法律法规对二手车流通领域的重大事故概念有明确界定,双方对此也无明确约定。根据二手车市场交易习惯,事故车一般指存在发动机、ABC柱、大梁等存在结构性损伤的车辆或泡水车、火烧车等。参考《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30323-2013)关于车体结构的意见,案涉车辆的维修项目中并无直接反映出存在该国家标准中所列的结构性部件损伤更换的情况。”
另外,在(2023)苏02民终38号案件中,法院认为:“被告出售给原告的案涉车辆,确实存在2次事故修理的情形,但综合维修项目及车损金额,并非致使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损伤,该事实不足以影响案涉车辆买卖的价格”。
02
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关于争议焦点二被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应当从被告是否存在恶意隐瞒、原告购车合同目的是否能够实现两个角度出发。
首先二手车较于新车,均系他人使用过的车辆,且流转频繁,二手车在交易发生前有过事故、有过维修系一般人可以预知的范围,购车人也负有一定的审查注意义务,而且车辆“浸水”程度轻微,外观上也无明显水淹痕迹等证据,难以证明被告存在故意隐瞒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的行为,故法院认为被告并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告知义务,不存在恶意隐瞒;
其次,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购车合同中并未单独对与车辆进水相关的问题约定,故从合同条款、“泡水”问题的轻微程度、给原告造成的影响来看,本案并不存在原告的缔约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综上所述,即便发现车辆存在“泡水、大修、改造”等问题时,也不应直接作出认定,起诉要求三倍赔偿,应从合同目的出发,结合车辆安全性能、车辆正常使用、消费者人身健康和安全、实质性财产利益(影响车辆定价)等多个角度具体进行分析。
总结
作为出售车辆一方,在交易时应当详细告知消费者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专业车辆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规避风险。而作为消费者,应当关注车辆使用、事故、维修等情况,对泡水、火烧、重大事故等逐一向出售车辆的一方进行核实,并书面落实到购车合同中,必要时可自行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谨慎作出购买决定,并保留好相应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在行使自身权利时,需要注意以欺诈为由行使撤销权,应当在1年的除斥期间内行使。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泡水车定损等级
根据车子的泡水程度来定,对于水淹车定损等级大致可分为三类:
01
第一类
地板轻微渗水、轮毂半数以上没水,一般来说,这一类不需要专业维修,经简单清洗晾晒即可,此类车辆可快速理赔结案。
02
第二类
地板严重渗水,水深超过档把以上、接近仪表台,这一类则需要专业的维修处理,比如地毯需要更换、钢筋骨架锈蚀后需要处理、淹到座椅以上的需要更换座椅主体、电子线路需要检修等。
03
第三类
积水超过仪表台甚至漫过车顶,这一类则大部分直接采取推定全损的处置方式,即车主拿到保险公司相应赔偿后另行购买新车,旧车的残值则由保险公司处理。
暴雨、台风来袭,提醒大家不仅要清楚车辆保险知识,出行也要注意安全,非必要不出门,如需出行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