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省高院相关规定精神,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破产管理人增补方案,中院评审委员经初审、复核,拟增补19家机构为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现结果已公示。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入选此次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
破产管理人名单
此次成功入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是对我所企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业务能力的高度认可。未来,我所将继续依法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服务企业成长和发展,为企业破产业务的开展及破产领域的问题解决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