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处理

隐私说明

本页说明网站咨询场景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边界。

个人信息处理者

个人信息处理者: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涉及个人信息处理事项,可先通过页面电话联系,由工作人员转交负责同事处理。

联系方式

电话:0510-6857 6808、0510-6833 4886;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中南路京师律师大厦;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7:30。

一、可能收集的信息

正式咨询功能拟在最小必要范围内收集称呼、联系电话、客户类型、问题类型、问题简述以及用户主动提供的其他信息。首次联系请勿提交身份证件、金融账户、医疗健康、未成年人信息、完整案件材料、商业秘密或其他敏感信息。

二、处理目的与方式

相关信息仅拟用于回应咨询、初步识别专业领域、安排沟通、开展利益冲突核查以及履行必要的安全和合规义务。未经另行告知并取得适当依据,不用于与咨询无关的自动化营销或对外公开。

三、保存与安全

咨询信息将根据咨询是否转化为委托、法定义务和争议处理需要,按照最短必要原则确定保存期限,并采用访问控制、加密、日志审计、备份与人员保密管理等措施。

受托处理方

如启用在线咨询,涉及网站运行与数据接收的第三方服务商(如服务器、表单中转与短信通知服务)将在启用前明确清单并告知,未经单独同意不向无关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四、您的权利

在适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您可以请求查阅、复制、更正、补充或删除个人信息,撤回基于同意的处理,或对处理规则提出说明请求。可通过上述电话或地址提出申请,我们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答复。